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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对话:做十足的天主教徒和真正的中国人

在中国有不合乎教会法典的主教,也有未得到政府承认的主教:这是该国两个基督徒团体共存的现象。一旦本着对话精神开啟谈判,其目的就是要设法解决这些具体问题,克服这种局面,走向面目一新的积极前景。

(梵蒂冈新聞網)眾所周知,根据国际惯例,国家之间的谈判是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通常只公布最终结果。因此,没有人知道圣座与中国当局对话的细节。然而,倘若最终达成共识,我们便可想像,这共识将使教会既能在两个团体同时存在的教区重建牧灵领导上的合一,也能对长久缺乏主教的眾多教区採取措施,使每个教区都有一位受到教会和国家接纳和承认的牧人。

我们不能期待这样的行动是没有伤痛的。不满、痛苦、放弃、怨恨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还会导致新的张力。然而,在中国的教会必须经歷这种“穿过针孔的过渡”,我们眾人期望这能起到净化的作用并成為善的传报者:没有赢家和输家,眾人的贡献都将是宝贵的。

正如帕罗林枢机所言:“此处并非忘却、忽略或几乎奇妙般地抹去许多信友和牧人的痛苦歷程,而是在天主的助祐下,注入因许多考验而来的人力和灵性资本,从而建设一个更祥和及更友爱的未来。”

如果在中国的天主教会能够重啟一种更為友爱与共融的局面,同时尊重各方的情感,这将首先对信友的圣事和灵修生活产生积极反响,他们日益努力成為十足的天主教徒,同时也做真正的中国人。

此外,这样也将能為教会的活动释放新的能量,并在中国社会中实现更大的和谐。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於眾人的努力和善意。相对於全国总人口,在中国的天主教如果只凭数字会显得颇為单薄,但素来活跃。儘管许多限制和监控依然存在,其中大部分出於恐惧,担心宗教能受到“外来”利用而引起社会不安定,但一种面目一新的福传事业会带来丰硕果实。

如果一位主教獲得當局承認的路徑是關係到國家、國家法律及其程序的問題,那麼依照教會法典對一位主教合法地位的認可便與教會有關。為能明瞭這一點,有必要認識教會是如何形成的。早在公元第二世紀,聖依勒內(S. Ireneo)就稱教會為靈性共融的團體,她透過主教們連續不斷的繼承,宣講和傳遞由宗徒們建立的聖傳。

 

主教们的宗徒继承乃是圣传的保障,是教会组成的基础。同时,藉着教宗的自由任命或他对合法选举的认可,教会也对主教的宗徒继承及其真实性提供了保障。

一位主教,即使有效地被祝圣,倘若不与伯多禄继承人和其他在全世界履行牧职的主教们共融,就不能行使职务。只有罗马主教、基督的在世代表及普世教会的牧人才能判断他们是否适合,藉此承认他们的合法性,重新接纳他们进入天主教的圆满共融并託付他们一项牧职。至於中国的情况,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没有获得教宗任命而在中国新近祝圣的主教是非法有效的(极个别的情况除外)。

在中国的天主教会始终是“唯一”的,虽然存在许多不合常规的痛苦情况,却从来没有以“脱离”罗马而自居。此外,在中国的教会也从未提出一种拒绝首席职权的教义见解。

实际上,在此也需要补充另一个事实,那就是与教宗共融的热切渴望一直存留在非法祝圣的中国主教们的心中。儘管这些主教的情况不合法规,意识到他们与教宗共融的愿望也造成近些年来相互抵触的两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為这些非法主教有诚意,因此相信了他们的懺悔(儘管不接纳若干主教不恰当的行為);另有人认為他们没有诚意,并多次予以谴责。

正因為如此,就如帕罗林枢机所指出的那样,任何人都不该没完没了地屈服於“那為给兄弟定罪的对立心态”,而是“每个人都应怀有信赖地展望教会的未来,超越各种人性限度”。

(与中国对话系列七,上篇)

2018 Jul 13,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