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斯汀圣堂歌咏团财务管理案:叁名被告获判有罪
(梵蒂冈新聞網)西斯汀聖堂歌詠團財務管理案在梵蒂冈法院經過了一年半的審理程序後,三名被告全部獲判有罪。此案的刑事訴訟程序於2023年5月24日啟動,今年12月10日結束,審判長是皮內亞托內(Giuseppe Pignatone)。一審判決宣布,西斯汀聖堂歌詠團前指揮、慈幼會士帕隆貝拉(Massimo Palombella)蒙席被判有期徒刑3年2個月、罰金9千歐元,他被褫奪公權的時間相當於監禁刑期;前財務主任納爾代拉(Michelangelo Nardella)被判有期徒刑4年8個月、罰金7千歐元、褫奪公權終身;妻子羅西(Simona Rossi)女士被判有期徒刑2年、罰金5千歐元、褫奪公權終身。
罪名成立
西斯汀聖堂歌詠團這兩名前任高層人員被控告的主要罪名是貪汙罪、洗錢罪和欺詐罪。該聖詠團在梵蒂冈的禮儀慶典中提供音樂服務,後來成了一個自治單位,也在意大利和全世界巡迴演出。事實上,這兩名高層人員被控告,也是因為他們長期瀆職,在舉辦音樂會的相關事宜上圖利意大利的某些大公司。
此外,在诉讼案的背景下,也已经将叁名被告人的部分财产充公,其中包括瀆职罪的获利。叁名被告人必须支付诉讼费用。他们被控告的某些罪名,因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而没有成罪。
案件起源
此案在进入诉讼程序以前,先经过了為期五年的调查工作:教宗於2018年批准对西斯汀圣堂歌咏团的「经济-行政方面」进行彻查。更早以前就已经有人写投诉信,尤其是圣咏团孩童的父母们,抱怨该圣咏团参加一些不太符合其创始宗旨的公开活动。因此,教宗下令调查,不当行為和财务管理的乱象才浮现出来。
2019年1月,教宗方濟各頒布手諭,將西斯汀聖堂歌詠團的主管單位從教宗府改為教宗禮儀處,同時把聖詠團的經濟管理職責託付給波佐(Guido Pozzo)蒙席。
2023年啟动诉讼程序
歷經五年後,此案以貪汙、洗錢、欺詐和不當獲利的罪名提出告訴。在今年庭審的過程中,多年來擔任本篤十六世教宗私人秘書、教宗府總管的甘斯魏(Georg Gänswein)總主教也出庭作證。他出庭講述了聖詠團孩童們遭受的嚴苛待遇、相關投訴,以及帳目異常的情況,但他保證,至少他本人沒有「在行政和財務的層面」作出任何「不規範」的行為。然而,這位總主教表明,聖詠團的這兩名高層人員在「誠信和公正」方面令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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