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座与捷克共和国签署新的法律协议
(梵蒂冈新聞網)聖座國務卿帕羅林樞機和捷克共和國總理菲亞拉(Petr Fiala)10月24日,在布拉格總理辦公室簽署了一份聖座和捷克共和國關於某些法律問題的協議。出席簽署儀式的人中,有聖座駐捷克大使奧科洛(Jude Thaddeus Okolo)總主教、布拉格榮休總主教杜卡(Dominik Duka)樞機和現任總主教格勞布納(Jan Graubner),代表捷克政府出席的人中,有農業部長維博爾尼(Marek Výborný)和捷克共和國駐聖座大使科拉亞(Václav Kolaja)。
圣座新闻室的一份公告称,这项协议包含16项条款,旨在进一步加强圣座和捷克共和国之间的友好关係,“在推动捷克人民的公共利益,以及灵性、人性和文化价值方面,促进教会和国家之间富有成果的合作”。
根据梵二文献《信仰自由》宣言,该协议努力“进一步保障信徒的信仰自由,从而保障教会履行其使命的自由”。為此,这项新的双边协定根据国际人权文书,重申了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不仅是天主教徒的,也是所有人的权利。此外,协议指出,只有在绝对有必要保护公共秩序、健康和他人权利的情况下,敬礼自由才会受到法律限制,而且敬礼自由不受限於层级较低的法规。
在教会使命方面,基於承认信仰自由,国家承认天主教会有权利按照自己的规则运作、自治和自由地任命其宗教敬礼人员。另外,无论是在服兵役还是在卫生领域中,良心拒绝权也得到保障。
关於告解圣事的封印和类似的牧灵工作者良心交谈的秘密,该协议保护其不可侵犯性。教会获承认有权利成立教育和慈善机构,以及向住在社会救济、医疗和监狱设施中的人提供精神上的帮助和牧灵关怀。
最后,新协议指出,也要让武装部队和警察成员更容易得到牧灵关怀。当天签署的协议须分别呈交教宗方济各和捷克共和国议会批准,并将在交换批准书后的次月第一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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