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地位与同道偕行:為使教会成為一个,我们能放弃什麼?
(梵蒂冈新聞網)深入研究罗马主教的权力与世界主教会议相互关係的几个方面,这是10月16日在罗马耶穌会总院举行的神学-牧灵论坛中的一个议题。罗马主教“对主教们和信友群眾,是一个永久性的、可见的统一中心和基础”(《教会宪章》23号),世界主教会议则是保禄六世於1965年建立的机制。
从政教合一到教宗首席地位
宗座額我略大學教會學教授、世界主教會議顧問維塔利(Dario Vitali)神父論述了在同道偕行、集體領導、首席地位的循環動態中的伯多祿牧職這個主題。他講解了這個關係在教會3千年行程中的歷史演變,分3個階段:第一階段,可謂沒有首席地位的同道偕行;第二階段,在拉丁教會中不存在同道偕行;第三階段,“期望同道偕行和首席地位”共存。
维塔利神父说,在教会内基於“教会共融”的思想,第一个千年的教会所明认的首席地位并不是罗马主教,而是罗马教会。这是由於这个教会歷史悠久、伯多禄和保禄在那裡殉道、忠於宗徒的教导,於是罗马圣座被认為对解决衝突有最终的话语权。大公会议则是同道偕行的典范,是整个教会可见性的表达。事实上,“那时召集大公会议的是皇帝,而不是教宗,因為皇帝是信仰基督的人民的领袖”。
对於当时在西方政教合一的极端结果,罗马圣座作出反应,大力修改教会的模式,依据基督赋予伯多禄的使命,要求具有普世领导的角色。於是,首席地位便从罗马教会过渡到罗马教宗。罗马主教拥有对所有教会的管辖权,教会不再是“教会的共融”。
薄弱的集体领导
維塔利神父繼續表示,藉著梵蒂冈第二屆大公會議提出了集體領導的問題,一方面強調羅馬教宗首席地位的價值和性質,以及教宗不可錯的訓導權;另一方面,對有意公開且明確宣布關於主教的信理予以肯定。不過,“大公會議後仍是普世教會的模式,而且也未實行集體領導”,這說明所提出的“是一種薄弱的集体领导觀念,是情感上的集體領導”。
地方教会是“一个和唯一的”公教会
维塔利神父认為,“正在进行的同道偕行的进程為教会提供了新而原始的首席地位”,符合教会作為教会共融的模式。罗马主教作為教会合一的原则,号召所有教会参与同道偕行的行动。罗马地方教会的主教以其所有的独特性為教会的合一服务,他是教会共融的保证人。
维塔利神父表示,这种解读忠实於大公会议对公教信仰的理解,即“在教会的共相交融之下,也有个别的教会合法存在,拥有其独特的传统,不过要让伯多禄圣座的首席权得以保全,并主持整个的爱德公会(十一),卫护合法的差别性,同时监督各种特殊事物,务使不仅不损害统一,反而有利於统一”(《教会宪章》13号)。
為使教会成為一个,我们能放弃什麼?
在這次論壇的參與者的提問中,有人提出,如何解決這個大公運動的問題,如古代教會的大公會議所言,繼續使羅馬主教擔任最終作決定的角色?維塔利神父也以一個提問作為答覆:“為使教会成為一个,我们能放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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