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 四旬期第二週星期五
創世紀 37:3-4,12-13,17-28
聖詠 105[104]:16-17,18-19,20-21
瑪竇福音 21:33-43,45-46
人贪慾的表现就是佔有,耶穌比喻中的佃户们,不但不履行租赁的合约,反一而再,再而叁地伤害葡萄园的主人,甚至最终要杀害他的儿子。当他们以為杀死继承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佔有主人的葡萄园时,却招来自己不义的结局:不但丧失了在葡萄园工作的权利,也是自己末日的到来。
當耶穌問葡萄園主人要作何反應,聽眾的回答是「因果報應」— 他們希望惡人得到惡報。但耶穌說的不是以眼還眼,而是將葡萄園託付給更有責任感的人,被棄置的石頭將成為新世界的基石!古聖若瑟和耶穌都沒有報復;他們都成為了被拒絕的家族的救贖基石。
倘若以報復的心,把福音從我們的生活中丟棄的結果是甚麼?戰爭、犯罪、絕望和孤獨。願我們睜開眼睛,認出聖子,不要把祂扔出葡萄園 — 扔出我們的生活。
主,求祢垂怜!
内容来源取自《和平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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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Mar 21,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