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 四旬期第四週星期六
耶肋米亞先知書 11:18-20
聖詠 7:2-3,9-10,11-12
若望福音 7:40-53
耶穌的生命是人的光,「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决不能胜过他」(若1:5)。除非人接受祂,否则的话,也不能「成為天主的子女」(若1:12)。尼苛德摩和耶穌叁次接触,使他看见光,并成為光。
第一次,尼苛德摩拜見耶穌,是在晚上。他从黑暗走向了光明,从法律進入了恩寵。那一夜,他懷著信德和耶穌討論了重生的話題。因著耶穌的光照,他開放自己,接受了聖神的洗禮。
第二次,尼苛德摩见证耶穌,是在公议会中。宗教领袖派了差役,去捉拿耶穌,但他们被耶穌的话感动了。他们之间,遂起了纷争。尼苛德摩怀着爱德,為耶穌发声:「如果不先听取人的口供,和查明他所做的事,难道我们的法律就许定他的罪麼?」(若7:51)。
第三次,尼苛德摩埋葬耶穌,是在希望中。他和阿黎瑪特雅人若瑟,懷著對永生的希望,埋葬了耶穌。他不僅从黑暗走向了光明,也从死亡走向了永生。耶穌的死,復活了他的生命。
耶穌,復活的主,祢照耀坐在黑暗中的人,拯救陷於死亡中的人,求祢也怜悯我。
内容来源取自《和平月刊》
链接网址:&苍产蝉辫;
订阅电邮新闻:
2025 Apr 05, 07:22